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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佛冈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佛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佛冈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水处理站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1-201709-02305-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冈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水处理站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11,539.4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完工期

付款方式

1

佛冈县妇幼保健院医疗废水处理站工程

1

合同签定后30个日历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签订合同并由中标人提供合法发票后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主要设备进场并由中标人提供合法发票7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正常运3个月内,并由中标人提供合法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5%

4)一年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采购人无息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质保期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4 提供2017年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5 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 2017年6月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6.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7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8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6.9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10 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11 本项目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参与正式投标时上述6.2-6.9项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时需要注册建造师到场进行报名:

  8.2.1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8.2.2 组织机构代码证;

  8.2.3 税务登记证;

  8.2.4 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6.7~6.9项的证明文件;

  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9月11日 至 2017年09月1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门铃请按1109#))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十、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9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1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联系电话:0763-337370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3-427188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柳艳柏联系电话:0730-8630078

  传真:0730-8630078邮编:414000

  (三)采购人:佛冈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地址: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永康街2号

  联系人:赖文姬联系电话:0763-4288442

  传真:0763-4288442邮编:5116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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