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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元氏县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元氏县医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附属工程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3610060007

  项目联系人:代彦辉

  项目联系电话:13333383237

  采购人:元氏县医院

  采购人地址:元氏县人民路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4623518

  代理机构:石家庄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元氏县儿童城西行200米路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4628959

  预算金额:7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1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元氏县儿童城西行200米路北(石家庄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要求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满足以下条件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设备采购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须带上:(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开户许可证(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5)设备检验报告(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8)双方联合体协议书(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10)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领取文件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施工投标企业领取文件时须带上:(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开户许可证(4)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7)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证件领取文件时全部带上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以上证件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经销商附加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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