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为完善墨江县各乡镇完整的供水系统、垃圾处理系统及排水系统,提升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本竞争性磋商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PPP项目已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墨政复【2016】222号批准并通过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目前已经完成本项目的财政可承受力评价与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现以PPP模式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采取PPP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采购人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为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PPP项目;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14个乡镇,包括:通关镇、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龙潭乡、那哈乡以及孟弄乡。
2.2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1、供水工程:墨江县所属13个镇乡(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龙潭乡、那哈乡、孟弄乡)的供水工程,内容包括取水工程、原水输水管道、净水厂、配水管网。总投资约16334.37万元。
2、垃圾处理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墨江县14个镇乡(通关镇、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龙潭乡、那哈乡、孟弄乡)的生活垃圾处理及县城垃圾处理场(已建)渗滤液处理工程。
卫生填埋场分别设在通关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及那哈乡,垃圾转运站分别设在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龙潭乡和孟弄乡。总投资约23801.51万元。
3、污水工程: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墨江县14个乡镇(通关镇、龙坝镇、新抚镇、泗南江镇、雅邑镇、鱼塘镇、新安镇、文武镇、景星镇、坝溜镇、团田镇、龙潭乡、那哈乡、孟弄乡)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总投资约12629.94万元。
2.3资金来源
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PPP项目总投资52765.82万元由30%自有资金与70%银行贷款构成。即自有资金为15829.75万元,银行贷款为36936.07万元。自有资金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其中:政府方出资占自有资金的20%为3165.95万元,社会资本方资占自有资金的80%为12663.80万元。
2.4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规划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批复已经完成。
3.合作范围及运作模式
3.1合作范围: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由政府确定的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由项目出资代表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成立,出于政府监管考虑,本项目的项目公司必须注册于中国云南省墨江县。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资本持股20%,社会资本方持股80%。最终的投资以及股比结构,由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公司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总投资为52765.82万元,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15829.75万元。按照上述股比结构注资成立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职责。
3.2 项目运作模式: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运作模式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即社会资本成立的项目公司在合作期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墨江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项目回报方式:本项目属于具有向最终用户收费机制的公共基础服务设施,社会资本在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运营维护成本及相应的利润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2017年至2046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2017至2019年),运营期为27年(2020年至2046年)。
云南省墨江县乡镇“一水两污”项目的资产在合作期内归项目公司所有,但对权能有所限制(抵押、处置需政府方同意)。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应于运作模式规定时间将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墨江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按照PPP+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中标的社会资本方符合法定条件的,同时也将依法承担项目施工总承包。
4.社会资本方(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4.1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4.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3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注:本项目所称社会资本指在我国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墨江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
4.4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具备即可);
在社会资本采购过程中,其融资能力成为重要考量因素。当项目出现重大经营或财务风险,威胁或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其可要求社会资本方具有改善管理、增加投入或接管项目的能力;
4.5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社会资本方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壹亿元整(联合体申请的,以牵头人的注册资本为准);
4.6本项目联合体至多允许由3家独立的社会资本组成,具有关联关系的3家社会资本视作3家独立的社会资本;
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财务投资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选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4.7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资能力,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与本项目资本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或融资能力,201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净利润必须为正数。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3家。合格申请人达到3家或3家以上,方可进行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个环节;合格申请人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 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印件加盖公章)。(注:联合体申请人报名的,提供牵头人的以上证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一套(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6.2上述资料携带不全的,恕不出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6.3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申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审查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评审结果为准。
6.5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9时00分。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墨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龙路433号博园世家40幢204室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871-65015607
传真:0871-6501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