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7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造价咨询机构。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择项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等工程建设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3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内。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施工财审结算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造价咨询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造价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3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造价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4年-2016年)主持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造价工作;
3.4其他人员要求: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无故更换项目机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单位证明或介绍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6日至2017年0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莲花山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在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5)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6)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7)近三年(2014年-2016年)造价咨询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13:30时,地点为莲花山度假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 系 人:曹磊
电 话:0431-813312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98号(飞跃中路南行150米吉林恒亚2楼)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584360801
招标监管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
电话:0431-8133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