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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市龙潭水库供水工程及库区周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补充澄清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原公告项目名称:铜川市龙潭水库供水工程及库区周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PPP项目

  二、原公告项目编号:铜财采资(2017)159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首发公告日期:2017年9月13日

  五、相关内容澄清答疑:

  根据各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现针对《铜川市龙潭水库供水工程及库区周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作以下澄清及答疑:

  1、铜川市龙潭水库供水工程及库区周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PPP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及磋商地点统一更改为“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立交桥东南角111-1号锦江之星北二环店七楼1号会议室”。

  2、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形式问题进一步补充说明。磋商文件第19.1.4条“社会资本方须将磋商保证金递交证明的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是指银行网上转账生成的回执单(原件);回执单彩色复印件(须加盖社会资本方公章,若为联合体须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须放在正本中,副本中放置正本复印件即可,另回执单须提供原件备查。磋商文件其它部分涉及“磋商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形式”问题以此次澄清公告为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1页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第42.7条“资本实力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需要申请人提供财务会计报表与审计报表(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财务投资方提供),须填写联合体各方名称并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1页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第42.8条“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及附件7中,如申请人已提供银行存款证明可自行决定是否提交银行信用等级或者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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