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区公安监管传染病集中羁押隔离监区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站己由宁发改审发【2017】 131号、宁公监管【201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公安局,资金来源由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东侧,石嘴山市看守所监区内。
2.2规 模:总占地面积63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评标方式:本次招标施工采用综合评估法(二)确定中标单位。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18:00时之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报名联系方式须留手机号,以便及时接受系统通知,通知号码统一使用:0952-2816561,报名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资格文件扫描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注册建造师证书(施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不予接受。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15109601637,固定电话:0951-6891120。或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B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379565451,固定电话:0952-268874
5.3发布项目变更公告以及其他信息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号码为0952-2816561)通知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留下确实可收到短信通知的手机号码,已备接收项目信息。
5.4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5图纸领取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地 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紫郡新城A区9-2号
邮 编:753000 邮 编:753000
联系人:蒋兴国 联 系 人:马静
电 话:13895025200 电 话:1346962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