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桂林市至两江机场市政供水工程加压泵站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2017-SG-06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艾迪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482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2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桂林市至两江机场市政供水工程加压泵站建设工程(招标备案编号:2017-SG-062)施工招标公告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10083869.90元(其中:预算价7703873.92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33241.58元,规费383043.8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357455.28元,其他25588.59元),增值税999302.42元,暂列金764408.11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126856.44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233241.58元,规费383043.8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357455.28元,其他25588.59元),增值税999302.42元,暂列金764408.11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80670.95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清单
招标人: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桂林市机场路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法人章)
2017年 9 月 28 日
招标备案机构: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四、其它补充事宜:
我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自来水公司\桂林市机场路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桂林市民主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俸冬寿 0773-38900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解放西路3-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艾迪 0773-283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