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广西凭祥市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工艺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凭祥市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工艺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凭祥市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工艺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GXHLZC-2017-(CZ)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3185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凭祥市金象大道

  联系方式:孔工 0771-85256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工、黄工 0771-318531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五楼西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凭祥市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工艺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凭祥市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供水项目——设备采购及工艺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HLZC-2017-(CZ)007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凭祥市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供水项目设备一批及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828.72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业绩要求:2014年9月30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供水工程或供水设备项目业绩。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止(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3.方式: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即可不用提供此项);(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即可不用提供此项);(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现场核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并与原件相一致(本项目不接受二次复印件),只有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售价:招标文件(不含图纸、其他资料费)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文件不邮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4500159805405955667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凭祥市金象大道

  联系人:孔工

  电 话:0771-8525615

  电子邮箱:707163914@qq.com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五楼西侧

  联系人:沈工、黄工

  电 话:0771-3185317

  电子邮箱:568344087@qq.com

  3.监督部门: 凭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972672。

  招标人: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业绩要求:2014年9月30日至今承接过类似供水工程或供水设备项目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28.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必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前往购买:(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即可不用提供此项);(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即可不用提供此项);(5)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6)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原件(自公告起止日内有效);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查,现场核查后退回,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并与原件相一致(本项目不接受二次复印件),只有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