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后勤场点撬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GTHB-60 m3/D、GTHB-40 m3/D两种型号各1台。
2.使用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审批,资金已落实,符合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招标人所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3 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且准入范围涵盖本项目; 4 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年度业绩评价考核为不合格或冻结资格的(提供书面承诺); 5 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无严重违约行为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 6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企业注册地监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 本招标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8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17年 9 月 29 日至2017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长庆大厦2606室 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通过银行汇款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标书购买款请汇入以下交款账户,并注明“购买***标书费”。标书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开具发票信息表》和《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扫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长庆大厦2209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名称及项目编号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劳保手套”(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交款后24小时内将交款凭证及退还信息表的彩色扫描件发至本项目联系人邮箱,汇款凭证原件彩色扫描须分别编入商务投标文件和用于开标的文件)。 4 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如决定不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说明原因,否则,为投标人不诚信记录一次。
六. 开标
招标人: 长庆钻井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长庆大厦2209室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长庆大厦2606室
邮编: 710018
联系人: 康玉霞
传真: 029-86598271
电话: 029-86592513
电子邮件: zjsxkyx@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西安长庆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
账号: 6100190550005250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