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临县高级中学污水处理工程,已由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字[2016]73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94.3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解决。招标人为临县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该项目设两套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单套处理能力均按200m3/d设计,共计400m3/d污水处理规模。建设内容包括两座地下设备间、防水防潮工程1608㎡,复土回填1958m3,拆除路面4950m3,恢复基层4950m3,恢复面层4950m3,以及购置两套污水处理设备。
2.2建设地址:临县高级中学校园区内;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内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lcftxw.gov.cn)报名。
4.2 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1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在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系统提示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委托代理人持支付凭证及下列资料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7A层1812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参加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企业规费核准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份(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4本次招标公告公示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18时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0月27日15时30分,地点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县高级中学
地 址:临县临泉镇万安里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235893363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吕梁市离石区龙凤北大街金鼎大厦17A层1812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杨静
联系电话:0358-8406896 18103582181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