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安庆市应急供水工程输水管道直埋部分钢管采购项目(CG-AQ-2017-535)质疑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问: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为“货到三个月内付合同额的50%;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额的95%,剩余尾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此项未能明确付款时间,如果工程因特殊原因不能竣工和审计应该怎么付款是否可以考虑投标人的利益,把此项修改如下或者明确具体时间:“货到三个月内付合同额的50%;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70%;如果货到六个月内安装工程不能竣工甲方也应支付此项货款,工程决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额的95%,如果货到一年内工程决算审计不能结束也应支付此项货款。剩余尾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答: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