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ZC2017—G1—0043—JYHC(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池市凤山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消毒设备采购(重)项目已由 河池市水利局文件以 河发改投资【2017】9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河发改投资〔2017〕98号文转下达了河池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项目法人为 凤山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凤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7〕49号,现对该项目的热镀锌钢管及消毒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河池市凤山县境内 。
交货地点:广西凤山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约322万元,第二标段预算309元。内容含热镀锌钢管、PE塑料管、消毒设备、水表,合同估算价约63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第一标段: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热镀锌钢管、水处理设备、塑料管管材的合格供应商;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热镀锌钢管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上注明要有投标管材的商标名、型号);④消毒设备持有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送检的并由省级预防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检测报告;⑤PE塑料管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
第二标段:①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热镀锌钢管、塑料管管材的合格供应商;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③热镀锌钢管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上注明要有投标管材的商标名、型号);④PE塑料管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 3 年( 2014 年至今)具有热镀锌钢管设备(材料)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消毒设备持有由省级或省级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送检的并由省级预防疾病控制中心出具的合格有效检测报告、热镀锌钢管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上注明要有投标管材的商标名、型号)及PE塑料管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年度检验报告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查询有效)。
3.6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7 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每天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发售人姓名:交易服务部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发售方法:(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具有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净水设备生产厂家、PE塑料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注:上述材料原件开标评标时现场核查,上述密封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拒收投标文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标段)”,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标段)”。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2017年 10月26日18:0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7 年11月8日9:00时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山县水利局
地 址:凤山县凤城镇东环路1号
邮 编:547600
联 系 人: 黄站长
电 话:133978891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拉登小区风景园林管理北侧(河池市园林管理处 右侧三楼)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 谢工
电 话:0778-2201115
交易服务机构: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电 话: 0778---2302718
邮 箱: hc2306908@163.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凤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盖章):0778-6819211
招标人:凤山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