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高阳镇自来水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BXRD-JM-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阳镇自来水二次加压供水工程(第三次)
三、采购内容及资金来源:高阳镇自来水二次加压供水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31.3242万元。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要求,有能力提供成套无负压供水设备,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的制造商;
3、投标货物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核发的无负压供水设备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4、投标货物须提供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无负压检测报告;
5、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专业安装、调试及维护能力,能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6.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管理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与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8、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供应商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得:
1、2017年10月17日8:30至2017年10月19日17:30时(工作时间)到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0楼)领取。
2、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原件。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本2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地点: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0楼)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09:00时
七、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5日09:00时
八、谈判地点:沙洋县荷花南路滨江花园1号楼商39号
采 购 人:沙洋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金镇长 电 话:1398698168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兴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慧利 电 话:15171503058/027-8725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