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繁峙县污水处理中心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总磷、总氮在线检测及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询价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繁峙县污水处理中心总磷/总氮在线检测及数据采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SCG2017-039
三、基本情况:
1、本次询价项目共1个标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标包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总磷总氮在线检测系统 |
套 |
1 |
2 |
数据采集系统 |
套 |
1 |
2、本次采购货物为国产产品。
3、供货期:供货、安装、验收一个月为期,合同签订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报价人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四、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国内经销采购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经销商;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9、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日期内有效);
10、法律、行政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购买询价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须通过有效年检)、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提供,须通过有效年检);
②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期的纳税凭证(任意税种);
③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期交纳社保金的收据原件;
④2016年度财务第三方审计报告原件;(2016年成立的小微企业,则无需提供)
⑤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⑥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
⑦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⑧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经销商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⑨上述①~⑧所列证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
注:1、报名时须携带上述①~⑧所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壹份,如不能提供,将依据《中国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有关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文件。
2、报价人所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将不予接受报名,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
六、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0日
(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繁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文件售价:大写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繁峙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繁峙县污水处理中心
联系人:刘晓宏 手机:13753014963
采购代理机构:繁峙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侯飞 联系电话:0350-5527451 1333350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