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河南郑东新区金光花苑II期(宗地二)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雨污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XDEC-A2017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II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郑东计财发改【2015】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雨污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II期(宗地二)棚户区改造项目道路雨污水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Ⅱ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宗地二(BS13-09-02)地块位于京港澳高速辅道以东、通商路以西、金光路以南、永盛西路以北区域,地占地面积约624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4161.9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及内容::该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等工程施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在投标单位注册,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一级建造师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了投标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在2014年10 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合同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在建工程无需提供验收证明】;

  3.3.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经理在2014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需体现拟派本项目经理的姓名,且三者姓名一致)】。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2投标人需提供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网站详细查询页面的打印件。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报名企业2017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4.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4.3.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

  4.3.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3.3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一级建造师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3.4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3.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6 “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查询结果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7“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需及股权变更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3.8“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3.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3.1~4.3.9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本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孙 晋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