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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清溪镇龙潭水河道污染整治截污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公告时间:2017年10月23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

  招标编号:QXAQXC11700060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东莞市中信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工程名称:清溪镇龙潭水河道污染整治截污管网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投资金额:1094683.30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清溪镇龙潭水河道污染整治截污管网工程,长度约357米,排水管最大管径为DN400,工程造价约110万元。

  发包范围:清溪镇龙潭水河道污染整治截污管网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拆除及新建、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地基处理、管道敷设、截流井、检查井、沉泥井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11月21日0时0分 至 2018年1月19日0时0分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 住建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 或者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单位: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 或者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单位: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公 (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6、拟投入本工程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室(11)

  投标会时间: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10月23日8时30分 至 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下载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22769693(转881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0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6.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9.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 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 人;

  ■安全员: 1 人;

  ■市政专业负责人:1人 ;

  注:以上人员可提供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购买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提供分公司的社保,还须提供分公司从属关系证明。如项目负责人属于退休返聘人员,只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在有效期限内的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法人公章。

  11.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720000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承接过含排水工程的市政综合工程或独立的市政排水工程,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达合格标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应以验收日期在2012年01月01日至今为有效。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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