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 的 泰兴市河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修补工程 已经计划实施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河失镇
(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为 17.87 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合格
3、招标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注明的施工内容。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合同价的3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支付。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10 月26 日上午8:00起至 2017 年 11月 1 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7:30,至泰兴市星火路356号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住建[2017]64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7、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一。
8、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确定中标人,具体评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燕新华
68643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星火路356号
联系人:马梦微
电话:13814472966
日期:2017年 10 月 24 日
10、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2017年 10 月26日至2017年11月1日,
2017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