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特许经营权
项目编号:NKHY2017-NK-G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97-66417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赣大道(老赣南卷烟厂里面)
联系方式:罗先生\0797-66417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静\0797-661667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康区夜市街蓉江西路2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1.1、 项目的范围
1.1.1、项目名称
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1.1.2、项目建设性质
改扩建项目。
1.1.3、项目地点
南康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龙回镇半岭村、九江村)
1.1.4、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本次项目建成后年总收入613.2万元,由区财政按56元/ m³(最终价格以中标价为准)支付给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人。
1.1.5、项目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总投资资金约2000万元,项目资金由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人全额出资。
1.1.6、项目建设期限
本次项目建设期从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权之日起计算,工程建设工期12个月。
1.2、项目合作期限
1.2.1、期限的确定
20年,在项目合作期限内采购人不会就该特许经营权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与其他任何一方合作。
1.3、期限的延长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项目合作期限内发生采购人应当承担的风险而导致中标人损失的情形下,中标人可以请求延长项目合作期限。延期事由包括:
1. 因采购人违约导致中标人延误履行其义务;
2. 因发生采购人应承担的风险导致中标人延误履行其义务;
1.4、期限的结束
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或者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
二、 项目用地
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项目建设地及相关进入场地的道路使用权,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为中标人提供临时用地。未经采购人批准,中标人不得将该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用于该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中标人的土地使用权要遵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特定资格条件1、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00:00 至 2017年11月01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7年11月02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29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开标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但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账号:151020040902591576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试运营期满开始运营时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付款方法:试运营期满开始正常连续运营(正常生产运营范围是指在每日处理垃圾渗滤液达标出水210m³至390 m³之间)六个月后的第七个月据实支付第一个月的费用,如出现非正常生产运营的月份则相应顺延推迟付款,以此类推,直至项目结束;项目移交后六个月内支付余款,不计利息。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