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巴中市第三水厂(兴文水厂)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巴发改审[2015]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中圣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巴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巴发改审[2015]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30900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巴中市第三水厂(兴文水厂)二期工程泥水处理系统施工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排水池1座、排泥池1座、浓缩池2座、贮泥池1座、泥渣脱水间1座
2.4 建设地点: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镇。
2.5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近三年至少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开始登陆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bzggzy.gov.cn/)“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通过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1日 09时00分,地点为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东段44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中圣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滨河北路西段59号
邮编:/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827-5262151
传真:0827-524269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壹号二期7栋1606号
邮编:610066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28-86722578
传真:028-86722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