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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洛阳市“四河同治”截污治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洛阳市“四河同治”截污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四河同治”截污治理工程施工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7】363号

(3)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控制金额(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金额()

其中:(元)

安全文明
施工费

规费

税金

1

第一标段:瀍河治理工程(孟津界至陇海铁路综合提升工程)东侧截污管道

10629125.09

570812.66

510193.68

1053336.09

2

第二标段:瀍河治理工程(孟津界至陇海铁路综合提升工程西侧截污管道

9407466.38

492715.89

440584.81

932271.44

3

第三标段:大明渠综合治理工程(重庆路至涧河)

12348258.46

599814.85

542687.82

1223701.29

4

第四标段:铁路防洪渠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渠北侧春都路沿线截污工程)

16947002.74

829750.42

742598.52

1679432.70

5

第五标段:铁路防洪渠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渠渠道两侧截污工程和铁路防洪渠陇海铁路北段渠涵工程)

17035105.86

699413.60

625831.88

1688163.64

6

第六标段:涧河治理工程(新安界至党湾桥综合治理工程)K0+000-K2+172

9506287.33

576304.63

513017.15

942064.51

7

第七标段:涧河治理工程(新安界至党湾桥综合治理工程)K2+172-K4+068

10846224.00

638151.94

568061.09

1074851.03

(4)工程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市“四河同治”截污治理工程,共五个项目,分别为:

1、铁路防洪渠综合治理工程。本次铁路防洪渠截污治污工程主要分三段:第一段为防洪渠北侧春都路沿线截污工程,西起石油路,东至建华东路东侧,全长4.3公里;第二段铁路防洪渠渠道两侧截污工程;第三段为铁路防洪渠陇海铁路北段渠涵工程。

2、大明渠位于洛阳市涧西区,西起重庆路,东至涧河,全长约5.4公里。其中重庆路至华山路段渠道两侧各布置一道污水管线;华山路以东洛阳饭店覆盖段污水管道贯通,大明渠下游渠口段两侧新建污水管道。

3、涧河治理工程(新安界至党湾桥综合治理工程):位于洛阳市区涧河生态廊道规划范围内,党湾桥至新安界4.347公里。

4、涧河治理工程(新安界至洛河综合提升工程):位于洛阳市区涧河生态廊道规划范围内,主要为截污工程。

5、瀍河治理工程。本次设计在孟津界至310国道瀍河两岸新建截污管道,管道截流河道两岸排污口,自北向南排入310国道以南现状截污管道内。设计管径d700,采用开挖施工。穿越现状洛孟路等局部管段采用顶管施工。

(5)本次招标共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瀍河治理工程(孟津界至陇海铁路综合提升工程)东侧截污管道

第二标段:瀍河治理工程(孟津界至陇海铁路综合提升工程西侧截污管道

第三标段:大明渠综合治理工程(重庆路至涧河)

第四标段:铁路防洪渠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渠北侧春都路沿线截污工程)

第五标段:铁路防洪渠综合治理工程(防洪渠渠道两侧截污工程和铁路防洪渠陇海铁路北段渠涵工程)

第六标段:涧河治理工程(新安界至党湾桥综合治理工程)K0+000-K2+172

第七标段:涧河治理工程(新安界至党湾桥综合治理工程)K2+172-K4+068

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6)工期:每标段:18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业主通知要求。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8)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2014年10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工程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建设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4)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5)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6)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 8 时30分至2017年11月2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 )—洛阳市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08时30分至2017年11月2日18时00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投递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上午9:30分,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yggzyjy.cn)-洛阳建设工程网络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入口,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A座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单位名称: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洛阳市凯旋西路33号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379-63926621

八、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系人:吕彦彦(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Lyszfcg0305)

电 话:0379-63333611

邮 箱:donghong2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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