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万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万发改环资字[2015]102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万荣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为财政配套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万荣县城区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一期)工程
2.2项目编码:E14080001591722542201
2.3建设地点:万荣县城北太贾路西侧,县污水处理厂南侧及县城西北10KM处,西张村附近人工湿地
2.4项目规模:一期工程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10000m³/d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
2.7计划工期:10个月
2.8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30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11月3日17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或以银行保函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7时0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二标段为人民币柒仟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E14080001591722542201)。
6.4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万荣县环境保护局采购 代理机构:山西锦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万荣县农民街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81号建行7楼
邮编:044200 邮编:030003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9-4522734 电话:15735102777
邮箱:4020391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