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受京山县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京山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京山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QQZBZC[2017]1096-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27-87311520-801/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京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荆门市京山县京源大道448号
联系方式:聂科长 0724-73373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清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吉经理 027-87311520-801/888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东沙大厦A座2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编号:QQZBZC[2017]1096-2。
(二)项目名称:京山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污水处理服务。
2、类别:服务。
3、用途:后勤服务。
4、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类污染类治理证书;2、投标人须承揽过医院类似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或类似污水处理服务项目。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和经营管理能力;4、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持合法、有效证件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以评标阶段的资格性审查为准。(四)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详见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东沙大厦A座21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提供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8号东沙大厦A座21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获取要求: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机构报名投标。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否则不予报名。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招标机构备档。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一同复印在授权委托书上;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投标企业的从业资质证书及相关材料;
4、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出具的委托书;
5、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