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台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批准。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要求 |
1 |
东台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 |
具体编制要求见采购文件 |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2)企业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乙级及以上城乡规划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或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企业需具有县级及以上城市类似(黑臭水体治理、水环境治理、水系综合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规划或设计项目业绩;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最高限价: 45 万元(预算金额: 45 万元)。
5.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15时00分;
投标、开标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由东大门进入)。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7768204147
地 址: 东台市广场路8号 邮编: 22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