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立项批文新公用事业【2017】210号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新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周湾河沿线)
项目内容:污水管道、污水检查井、管道包封
工程地点:新县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
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总投资约472万元(以财政评审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且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4.2 本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为玖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 11月9日17:00时前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 账户名称: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县解放路支行;账号:941 007 010 001 320 005;行号: 403 516 100 116。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10月3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和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或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且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并提供近一年社保等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派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并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报名时社保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完整,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 10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人在图纸完整归还时退还押金)
6.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1 月 21日 15 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7.3 开标时间:开标会议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376-2981001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6-2972966
监 督 部 门: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 督 电 话:0376-298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