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水投公司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水投公司关于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工程造价、招标代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系统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水投公司关于2017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工程造价、招标代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7-141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水投公司
地 址:延川县城内
联 系 人:杨媛媛 联系方式:1330911664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财政局一楼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911-833153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内容:招标代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46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携带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和造价咨询甲级执业资质且须在陕西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或在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日(工作时间);
2、领取地点:延川县财政局一楼1号
3、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及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9:00;
2、投标开标地点: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