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园小区雨、污分离改造及由源溪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潭发科批(2017)165号文及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静园小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580万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静园小区雨、污分离改造及由源溪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58790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3 日至2017年11月7 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时30 至 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建阳区民主北路14号东华大厦〔同一首歌〕五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值为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肆仟元整(¥10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静园小区雨、污分离改造及由源溪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或(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或(3)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缴纳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4)银行保函;(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的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账 号: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7.招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区生态城书院东路151号西城国际11号楼4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建造师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电话:0599-5820501,联系人: 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2层D、F座
电话:0599-8055807、15080515529、13809597785,联系人: 小陈、陈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西区生态城书院东路151号西城国际11号楼4楼
监管部门: 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