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高庙集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以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以东规建定【2017】101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环境保护局 ,现委托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招标内容:二标段:2#排水管线、5#排水管线、6#排水管线污水管道开挖、回填、管道安装及检查井工程施工;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6875001001
标段名称:二标段
发包内容:二标段:2#排水管线、5#排水管线、6#排水管线污水管道开挖、回填、管道安装及检查井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20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6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其他资料费及图纸费另付。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11月11日、12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1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0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8:00,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8日 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06号海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联 系 人:周海英联 系 人:李巍、李美娜
联系电话:0972-8627010联系电话:0971-6118368
2017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