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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城南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活性炭滤池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衡阳市城南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已由衡阳市发改委以衡发改投[2015]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活性炭滤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城南水厂提质改造工程活性炭滤池设备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城南水厂内。

  2.3招标内容:活性炭滤池设备采购项目,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5交货地点:买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7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单位须至少具有1个设计规模达到8.0×104 m3/d气水冲洗滤池供货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用户证明(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3.3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9:00-11:00, 15:00-17:00)(节假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将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符合3.3要求的类似业绩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在发布公告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 ⑥针对本项目投标气水冲洗滤池制造商的唯一销售授权书。以上资料(①留原件,②、③、④、⑥验原件、留复印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或6.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7年11月7日~2017年11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34-82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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