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恭城瑶族自治县茶江河市政管网水毁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茶江河市政管网水毁修复工程
项目编号:BGGC-2017-1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锦燕
项目联系电话:189773713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方式:卢锦燕 18977371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路富源 0773-82219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恭城瑶族自治县茶江河市政管网水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编号:BGGC-2017-107)已由恭发改行审字[2017]110号、桂财建[2016]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恭城县茶江河茶江大桥上游200米
结构类型及建设规模:编织袋围堰120M,过江返虹管(无缝钢管325×12MM)119M
合同估算价:约345.9万元
要求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号文《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项目不接受已中标未开工、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第一名的或因诚信原因被锁卡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再用于本次项目报名;不接受拟派参加其他项目投标且未开标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再用于本次项目报名(符合市建招字[2009]08号文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提供原件核查)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图纸及其它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8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3-7226200)
8.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电话:0773-821417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卢锦燕 电话:1897737136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富源 电话(传真):0773-8221999
招 标 人: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站
2017年11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号文《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类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2本项目不接受已中标未开工、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第一名的或因诚信原因被锁卡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再用于本次项目报名;不接受拟派参加其他项目投标且未开标的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再用于本次项目报名(符合市建招字[2009]08号文除外)。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5.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5日 10:51 至 2017年11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至2017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由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方为有效,提供原件核查)刷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