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保定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新建项目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社会【2014】10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定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此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保定市妇幼保健院迁址新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
供货安装地点: 恒祥北大街东、金专路北
质量标准:合格并保证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60天
标段划分: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2017年11月21日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冀窗口报名;
5.2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投标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并在系统相应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4:30分,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人:张帅、吴学军
电话: 0312-5075320
传真: 0312-507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