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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黎城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改造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污水处理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改造

  2、项目编号:HYZC-201711001

  二、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鼓风机、曝气器、污泥泵等设备。

  3、项目预算:24.5万元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101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拉杆装订并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不提供,我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101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出售一概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地点:长治市城区紫金东街258号(长治市墙改办2号楼)一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黎城县城桥南路65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35586411

  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101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55-2195635 1503559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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