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HRCZBQZ2017051
3、采购项目内容:钦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改造项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
5、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要求,且具备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7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是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以上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持原件核查)。
四、谈判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竞标人应于2017年11月23日17时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必须从竞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银行账号:6105 0172 0015 0000 0131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7楼)递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7楼),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班志江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6号 联系电话:0777-2837671
2、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
联系人:桂亚群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9栋7楼
联系电话: 0777-5382988;
财务联系人:黄姐 电话:0777-5682125;
3、监督部门:钦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2895258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