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金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询价采购方式,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溪县水利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JXFT2017-JX-012-1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品类 |
数量/单位 |
采购预算总价 |
技术参数 |
金溪县水利局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
PE100管材 |
8.2吨 |
19.94万元 |
详见询价文件 |
配件及附件 |
1批 |
3、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7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7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或2017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本企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f.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七条)。
(2)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投标代表为法人,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含省级)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个别省市已将原由省级卫生部门审批的卫生许可权利下放至各设区市审批。如在投标中出现此种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同时提供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将此项权利下放至市一级的批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1)--(4)项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有意向的供应商可自行在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询价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告时间从即日起),各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内下载标书,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询价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
5、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2017年12月1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6、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金溪县财政局2楼。
7、开标时,投标单位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给金溪县财政局进行备案。
8、若获取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参加本次招标,请在开标前2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名称:金溪县水利局
采购人联系人:许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7079473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付先生联系电话:18779418211
地址:抚州市竹山路华萃庭院南门
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