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乡宁县台头镇人民政府“净水设备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单位为乡宁县台头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2.项目编号:LFCXD2017-93
3.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净水设备系统,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
4、供货地点:乡宁县台头镇人民政府。
5、项目预算:29.6万元。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资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该项目相应的水平和能力。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是经国家机关注册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报名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7年11月30日至2017年12月6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5.2报名及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5.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
7.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17年12月 8 日 11 时 00分
谈判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方:乡宁县台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734136606
招标代理公司: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18335791121
临汾市诚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