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朔州市海碧蓝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朔开政采公字[2017]10号)变更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新增以下内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二、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变更为:“中标之日起7个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各投标人:
朔州市海碧蓝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朔开政采公字[2017]10号)变更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新增以下内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二、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变更为:“中标之日起7个日历天”。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