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就新昌县新林乡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及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7-211(FS)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日处理量2000KG) |
2 |
90万元 |
|
2 |
垃圾渗滤液处理设备(日处理量4000KG) |
1 |
23万元 |
|
合计 |
113万元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或制造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日期: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地点: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昌县中国茶市E10幢1028室)。
3、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用信封封装,封套上写明单位名称)交至采购人,未中标人当场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7年12月25日10:0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新昌县新林乡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12月25日10:00时在新昌县新林乡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0575-86195296 俞先生 (招标方)
13732466821 张先生 (代理方)
新昌县新林乡人民政府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