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平岗污水处理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C-1775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卫军
项目联系电话:0467-248132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鸡西市梨树区十一道街
联系方式:李卫军 0467-24813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永强 0451-8231234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6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363.9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12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12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2017 年12月5日至 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12-2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7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招标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平岗污水处理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鸡西市梨树区城乡建设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鸡西市梨树区平岗矿友谊委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具体如下:
拟建设近期0.3万t/d、远期0.5万t/d污水处理厂一座,其中CWSBR池按近期建设,预处理设置、紫外消毒池、污泥处理区及其他相应配套设置按远期建设;建设相应配套市政排水管线8.684公里
投资规模:约4363.95万元
合作期:30年。
建设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股权比例:社会资本方占股100%。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运营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资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体现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营业执照已三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近五年(2012年1月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具有不小于0.3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厂项目业绩(BOT模式)1个(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书面声明);
5凡列入到诚信、环保、安全等“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人过去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
8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最多不得超过2家(以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鸡西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