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沧县兴济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126610020001
项目联系人:王静
项目联系电话:18031702256
采购人:兴济镇政府机关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建国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4862096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方官邸底商9-1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31702256
预算金额:567.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1月0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12-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12-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五楼评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法律规定;投标单位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家须具有良好信誉的制造厂家或是取得制造厂家授权的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经销商;2、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有完成本项目的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的能力,具有本项目设备采购的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技术规范
备注: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沧县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