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升级改造工程,经普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普发改 [2016]28号)并核准招标方式(普发改行审 [2016]3号),招标人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项目所需资金由上级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采用“配水+活性砂滤池”深度处理工艺,工程处理规模为10万m3/d;范围包括空压机房及加药间、中间提升泵房、连续流沙滤池、废水回收池、出水总堰、厂区道路、厂区绿化的建设以及电气工程、自控工程、给排水工程、工艺部分和厂区管道安装等,招标控制价为37591081.42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建设地点:普宁市占陇镇定厝寮村练江南侧;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及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普宁市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普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报名人应为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以上,含中级)、工作证(或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拟任本项目的专业类施工员、质检员、造价人员、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应的资格或岗位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投标人须提供公司、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
(6)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及网页打印资料;
(7)普宁市外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复印件;
以上资料(用A4纸)一式3份,须加封面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本建设工程采用纸质与电子交易模式
(1)投标人应在报名前申请注册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电子交易规则、交易流程及数字证书办理详情可通过http://jysggzy.com/获取。
(2)建设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料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上班时间。招标文件、设计图纸(电子文件)和相关资料共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工作日程安排表》,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宁分中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文 法定代表人:王力军
联系人:陈克添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2267533 联系电话:18826256964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