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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南昌路小区室外给水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淮安淮阴开源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南昌路小区室外给水管线工程已经淮发改投资【2014】24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是单位自筹,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江苏华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南昌路东侧、樱花路南侧;

3.2工程规模:总建设面积28850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23506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面积136859平方米,低层住宅面积56647平方米,沿街商业面积29500平方米,配套社区用房面积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000平方米。

3.3招标内容:室外给水管线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4工期要求:60日历天(本工程分为两期,每期工程工期30个日历天)

3.5工程质量:合格

4.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柒仟肆佰叁拾柒元肆角伍分(1467437.45元)。

5.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工程分一、二期两部分,每期管网施工完成,经区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付已完工程合同价款的70%;审计完成 ,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7%;剩余部分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按照质保约定予以支付。

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每位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7.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7.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

7.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7.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7.4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以及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7.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7.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7.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7.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6.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7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8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

获取地点: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8.2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招标文件费用须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中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8.3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8.4本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的顺利,建议投标人使用与招标文件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9日9时00分。

9.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9.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资格后审)。

注: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入围

在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述评标入围合格条件和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

评标入围方法

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可作调整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

详细评审

按照下述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并计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有下述两种,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一:以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 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6%。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投标报价

9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5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95分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和评标入围结果重新确定两种情形可作调整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5分

信用得分=5%×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直接取用。)

1、特殊情况:

(1)新取得资质(指投标截止日倒算一年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取同类别、同等级淮安市本地企业的本考核时段平均信用考核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非新取得资质的淮安市本地企业本时段信用分在淮安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不到的,按0分记取。

(2)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外省,外市)建筑业企业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取在我市施工的同类别、同等级外来企业的本考核时段信用考核得分平均分作为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得分。

注:淮安市信用综合评价使用参考文件:淮住建发〔2014〕45号,淮住建办〔2015〕155号,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本阶段信用考核分使用有效期为评价公示截止之日至下一阶段评价公示截止之日前一日。

2、《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中主项和增项资质的认定以企业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审核通过资料为准。(企业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首次进入我市行政区域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新取得资质的本地企业,可以在开标前申请进入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http://222.184.121.74:8080/JSGCSB/),并自行在系统中选择主项资质;凡是在淮安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未认定主项资质的企业,其承包资质均视为增项。建筑业企业其增项的承包资质信用考核得分为本企业信用考核分乘0.90计分。
3、在本阶段信用分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若无新企业名称的信用分,则以变更前企业名称的本阶段信用分为准。(提供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变更证明材料)。

5分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得分相等的,以评标价低的排名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得分相等且评标价相等的投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11.注意事项

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70370470;

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同时将上述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到工作人员处。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本项目开标可以远程解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各投标人可以使用编制投标文件的CA锁登录业务系统,通过远程解密模块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也可将上述CA锁带至开标现场,由开标工作人员代为解密。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淮阴区南昌路与樱花路交汇处(开源珑城售楼部);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517-8082906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淮安市淮阴九江路119号

联系人:徐子军 电话:13805235591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

围标、串标举报电话:0517-80859000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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