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备案项目编号:2016-440111-48-03-013042批准,并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按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规定,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通过网上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1059901
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61300522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额为¥29762.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11135.66万元,管道总长9124米,含原水管道工程、其中球墨铸铁管DN1600、球墨铸铁管DN1400、球墨铸铁管DN800、钢管D1620×20、钢管D1420×18、钢管D820×14等。
2.承包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广清高速至巴江水厂连通管工程施工招标从收到发包通知书开始,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代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办理各类招标行政监管部门的备案手续;办理招标信息的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招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书等手续;受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名申请;组织招标现场踏勘、资格审查、招标答疑会以及开标、评标工作会议等;负责招标过程资料整理。
3.发包价:¥ 248943.00元。
(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以及规定的浮动幅度计算,以单项招标(或发包)公告的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如单项招标(或发包)公告包含多个标段,则以各标段累计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招标控制价(如有)编制费均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以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4〕2709号的收费标准以及规定的浮动幅度计算,以扣除耗水费后的单项招标(或发包)公告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如单项招标(或发包)公告包含多个标段,则以扣除各标段累计耗水费后的各标段累计中标价作为计费基数。
(3)浮动幅度:招标代理费的浮动幅度为-20%,结算时不予调整。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的浮动幅度为 / %,结算时不予调整。
4.承包方式:按约定下浮,结算时,施工招标代理和其他招标代理的服务费金额总和不可超出经财评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工程招标代理费。
5.时间要求:计划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至完成招标人委托本工程所有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结束。
五、交易公告及报名时间:从2017年12月19日00时00分至2017年12月21日23时59分。
注:1.交易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2.交易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同时发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施工类项目)、发包价,发布交易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如建设单位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公告发布时间,因此导致交易时间发生变化的,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3.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记起)。
六、本公告及修改、补充材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发布,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请自行在网站下载(如有)。
七、承包意向人合格条件:
(一)承包意向人已进入广州市小额水务建设工程给排水工程招标代理小额建设项目企业库。
(二)承包意向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签署了《承包意向承诺函》。
(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项目承包人的要求条件:
C.市水务局:
b.服务类:
1.承包意向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2.承包意向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3.(其它要求)(此处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模标准需要决定)
八、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随机抽取时间:公告结束后第1个工作日。出现网络中断的,可以顺延1个工作日。
(二)网上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
(三)网上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九、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一)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达到3家以上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和第三承包候选人;
(二)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以网上随机抽取方式从报名单位中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三)报名登记的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十、网上随机抽取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监督。
十一、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小额建设项目的交易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1059901
地 址:广州市环市西路5号
十二、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自/年/月/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施工类)
十三、建设单位开展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时,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gzggzy.cn/)小额项目交易系统填写工程项目申请,附件上传项目的审批、核准资料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工程发包价及预算情况和交易公告(注:交易公告需要上传一份word版本,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pdf版本。以上附件均无需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交纸质材料)。
附件:承包意向承诺函
附件
B.其他行政监督部门
承 包 意 向 承 诺 函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 :
一、本公司已详细了解了建设单位发布的 项目交易公告及有关附件,并无异议。
二、本公司承包意向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并受此约束。如建设单位需延长交易有效期的,本公司同意延长。如在有效期内撤回交易意向或放弃承包资格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本公司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三、如获得承包资格,本公司将承诺按交易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质量要求完成并移交本项目。
四、本公司就参加本项目交易工作,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本公司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
2.本公司在本项目交易中不给其他单位挂靠,不转让交易资格,不向建设单位、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有关人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交易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 本公司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犯罪记录。
4.严格遵守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如违反建设项目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施工类)
5.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交易文件编写、监理工作,与承担本交易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施工类)
6.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将按照我市有关劳务规定执行。
7.本公司获得承包资格后不无故放弃承包资格。
8.本公司在建设工程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9.本公司认真研究了交易公告的有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因其他承包意向人资格变动对随机抽取结果产生的影响,并接受此次随机抽取结果。
如经查实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退出广州市 小额企业库。
承包意向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