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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1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就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018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JHSF【2017】-012

  三、招标内容:聚丙烯酰胺采购(明细见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5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5、质 保 期:1年

  6、预算金额:150000元。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且代理人需持有所属企业正式职工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5、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并在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注:投标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所投产品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甲方根据样品进行试用性检测。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9日-2017年12月25日

  09:00-12:00,13:00-17:00(公休日除外)

  2、地 点:临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3、地 址: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2018年1月10日10:30(北京时间)

  2、地 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第1开标室、第1评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临汾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段店乡下康村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57-2100163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汾市尧都区锦悦城2号3层F区-38-003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57-3119333

  邮 编: 041000

  E--mail: zjhxmglyxgs@163.com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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