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受荆州区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荆州区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谈判。
1.项目编号:JZQCG-2017G-128
2.项目概况:
2.1.谈判项目:荆州区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谈判内容: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荆州区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阶段的供应商。
2.3.工期:四个月
2.4.工程质量:合格
2.5.工程地点:荆州区
2.6.最高限价:189.1901万元
3.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3.2.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3.3.谈判响应供应商需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不含临时建造师)。
3.5.提供针对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回单)。
3.6.提供在湖北省住建厅统一的企业信息数据录入平台办理信息数据录入的网上截图(含企业及人员资料)。
3.7.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政处罚名单 (以谈判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信息为准),报名时提供网站截图;
3.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已期限届满的声明函。
3.9.投标人属外来建筑企业的,须提供保证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在荆州区成立子公司,确保税源在荆州区征缴的承诺。(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荆政办发【2017】24号))。如在规定日期不能履行承诺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报名时间:
4.1.公告时间:2017 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4.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上午8:30-12:00点,下午14:30-17:30至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荆州市学苑路69号荆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报名。
4.3.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携带第3条所述内容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4.如报名的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项目中止,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4.5.报名费:壹佰元整
5.递交投标保证金方式
5.1. 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
5.2. 递交方式及金额:
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及账号(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钞交纳及支票等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不支持同城转账)。
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帐户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荆州区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递交保证金时须注明);
保证金账号:132 1001 2010 0010 285 ;
保证金金额:1万元 ;
账户名称: 荆州市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荆州城南支行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收款将以投标人办理企业注册所填基本账户信息为准,若投标人汇款账户与企业注册时的基本账户信息不相符,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荆州区政府采购中心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供应商投标资格的,自摇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取得投标资格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15826551388小金)
6.抽取入围的响应供应商
6.1.2017年12月28日15:30(截止时间)时将从所有报名的响应供应商中,抽取5名响应供应商入围参与本次投标(入围的响应供应商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抽签的供应商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逾期不来视为自动放弃。
6.2.如参加抽取的响应供应商少于等于9家且大于3家时,响应供应商全部入围。如参加抽取的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时 项目中止,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事项:
采购人:荆州区农村饮水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燕 电 话:13972145684
招标代理公司: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金正奇 电 话:0716-8132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