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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0612-1741T4960594)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投融资、设计、建设及运营单位。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高州市水质净化设施PPP项目

  二、项目发起人:高州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项目发起人或其指定机构负责后续实施工作。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采购需求:

  1、项目情况

  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号)、《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实施方案》(粤建城〔2015〕24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高州市污水处理现状,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将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与社会资本展开合作,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高州市的设计、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时,按照PPP协议相关约定,将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高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2、项目建设范围

  本次整市水质净化PPP项目实施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其中:

  城区部分:高州市生活水质净化厂占地面积90亩,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3.5万吨/日,建成后污水厂设计总规模为8.5万吨/日。高州市生活水质净化厂首期工程服务人口约26.8万人,二期工程建成后,总服务人口约50万人。

  镇区部分:高州市辖曹江、根子、泗水、谢鸡、新垌、云潭、沙田、镇江、荷塘、南塘、石板、荷花、东岸等13个乡镇均需新建水质净化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

  农村部分:高州市辖所有乡镇339个行政村(不包括贫困村、城区村、镇级设施覆盖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村),包括824个自然村的水质净化设施和管网建设。

  其中,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建设范围覆盖整市农村80%以上的人口,涵盖所有行政村、名村示范村等。

  3、项目建设内容

  市区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高州市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3.5万吨/日,建成后总设计规模为8.5万吨/日,同时新建污水主次干管(DN300-1000)约42公里,新增配套支管长度按不小于新建主次干管长度50%(21公里)配置。

  13个镇区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新建曹江、根子、泗水、谢鸡、新垌、云潭、沙田、镇江、荷塘、南塘、石板、荷花、东岸等13个乡镇的水质净化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其中镇区水质净化设施总规模约1.17万m3/d,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DN200-DN500)总长约89.94公里,配套支管长度按不小于新建主次干管长度30%(26.98公里)配置。

  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本轮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建设方案覆盖整市80%以上的农村人口,建设824个农村水质净化设施点,覆盖339个行政村(不包括贫困村、城区村、镇级设施覆盖村、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村),服务人口约26万人,水质净化总规模为18360吨/日,并敷设HDPE缠绕管(DN100-DN200)总长约369.64km。

  4、项目主要运营内容

  项目完成高州市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35000吨/日,配套主干次干管(DN300-1000)总长约42km,新增配套支管长度按不小于新建主次干管长度50%配置;完成13座镇区水质净化厂11700吨/日,配套主次干管(DN200-DN500)89.94公里(配套支管按不小于主次干管长度30%配置);完成824座农村水质净化设施18360吨/日,并敷设HDPE缠绕管(DN100-DN200)总长约369.64km。其中水质净化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如下:

  1)市区、镇区水质净化设施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值,排入重要水库和供水通道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地表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2)农村水质净化设施最终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以环评批复为准)。

  5、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90073万元,总投资包括:城区水质净化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总投资为28392万元,13个镇区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总投资为24345万元,农村水质净化设施及配套管网总投资为37336万元。

  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对社会资本方要求具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能力(设计、工程、运营)及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及开户许可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2016年成立至今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加盖公章;

  ⑤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详见“承诺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的成员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只需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资质要求即可。

  3、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满足要求。

  5、高州市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次PPP项目。前述融资平台公司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6、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7、已按要求登记报名的。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符合资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当在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1室或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1、2/3号第二层西202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

  (5)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符合“七、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要求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复印件。

  备注:

  1. 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资料与原件不一致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8年1月16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高州市府前路57号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银行四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林工

  电话:020-83543324

  传真:020-83546050

  E-mail:moshangcao5@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

  邮编:510060

  项目实施机构: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 陆先生

  咨询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电话:020-8354352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13楼

  邮编:510060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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