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段纯镇鑫源新村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污水防治项目,已由灵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灵发改字[2017]89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690.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灵石县段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灵公交字2017【100】号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日处理1500m3 的污水处理站及2325m的污水管网配套工程
2.3建设性质:新建
2.4建设地点:段纯镇云义村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近五年同类型业绩要求:(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1投标人近五年同类型业绩至少2项;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说明: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开标前三天正常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6个月,自公示期算起,6个月内其他招标人可以不接受其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报名时间及地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4.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武先生 0354-7618101
4.4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副本;4)规费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公告之日起);8)拟派本项目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9)近五年同类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网页截图公示及竣工验收证明);10) 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11)报名截止日期前第三季度投标人纳税凭证或网上零纳税申报表;12)2016年第四季度以来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及人员明细(险种为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委托代理人须在明细中);13)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结果截图。
(注:报名时须项目经理亲自到场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全部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叁份及原件电子版一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01月23日上午9:30
地点:灵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石县天石大厦西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石县段纯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高东升
联系电话:13994557128
联系地址:灵石县段纯镇段纯村
招标代理机构: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香君
联系电话:0351-5690193
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178号百万庄园东区6排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