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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2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黄山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现就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参加公开招标前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ZCG2017Z205

  2、项目名称: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一期)

  3、项目授权主体:黄山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黄山市环境保护局

  5、项目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黄山市认真落实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深化美丽乡村建设,保护新安江和推进全域旅游,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根据《千岛湖及新安江上游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综 合规划》(国函[2013]135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7]27号)、《黄山市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导则》等文件要求,到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乡政府驻地、美丽乡村中心村、新安江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结合黄山市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

  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分为两期,选择新安江流域、主要交通干道两旁、重点景区景点周边村庄等乡镇(村)作为一期的建设内容实施。下一步各区县将编制农村污水治理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该项目的实施,不仅是黄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刚性需求,而且进一步提升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能力,保障出境水环境质量,确保下游地区及长三角战略饮用水安全。

  6、项目地点: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为黄山市2区(屯溪区、徽州区)4县(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40个乡镇和45个村,其中包括5个特色小镇、15个美丽乡村中心村。

  7、项目概况:一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新建、改造提升、云平台建设三个方面内容:

  (1)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

  新建69座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道和3处污水收集管道,设计总规模11610m3/d(其中:污水处理厂(站)处理规模:11250 m3/d,3处污水管道收集水量360 m3/d),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约为301.10km。其中10座地上式一体化设备,7座地下式或半地下式构筑物,52座地埋式一体化设备。

  (2)改造提升已建污水处理设施

  改造提升14座已建污水处理站,并将歙县9座提前设施厂(站)和深渡镇污水厂纳入运维管理,规模2550m3/d。主要工程量包括:①对已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镇,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扩建改造。②对现有的太阳能微动力处理设施,根据实际考虑接入供电线路,当太阳能不能使用时切换供电形式,以确保设施使用稳定性。③对于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的村镇,进行管网尤其是入户管网的铺设,提高污水的实际收集率。④增加数据采集、在线监控设施。

  建设93座污水处理厂(站)的监管云服务平台。包括三部分内容:拟新建69座污水处理厂(站)的云服务平台建设;已建14座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站点的云服务平台建设;歙县10座提前实施厂(站)的云服务平台建设。

  8、投资规模:一期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6319.82万元。

  9、合作期限:一期项目合作期限为16年5个月,含建设期1年5个月,正式运营期15年。

  10、合作范围:一期项目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黄山市城投集团)和社会资本方按20%:80%的注册资本金比例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

  11、采购类别:服务。

  12、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二、供应商(即社会资本,下同)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底净资产不低于35000万元人民币;(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

  (3)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之一:a.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即可);b. 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即可);

  2) 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施工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满足即可)

  3) 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如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已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完成(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建项目的变更,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需自行提供承诺,如承诺不实,监管部门将记入不良行为,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一方满足即可)

  (4)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包括供应商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通过资格预审或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近三年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供应商须提供公司注册所在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指定媒介(其他指定媒介是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计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均须满足)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包含联合体牵头方),须明确联合体中各方的分工、股权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第(1)、(4)、(6)项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2)、(3)1)b项中相对应的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也不得再与他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限制数量为7名)。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潜在供应商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元月5日17时30分;

  2、获取渠道:潜在供应商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3、特别提示:

  (1)请在资格预审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报名;

  (2)潜在供应商须在网上报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否则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在交易系统中报名。

  4、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通过资格预审后,由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元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1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黄山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李峥

  电 话:0559-2320061

  2、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陈工

  电 话:0551-65188018-801、13395607843

  六、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9-235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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