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西宁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二次已由青海省财政厅以青财建字《2017》1695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现委托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 州(市) 县(或区)境内
(2)招标内容:本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1标段:城北区2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2标段:大通县2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3标段:湟中县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4标段:湟源县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0016001001
标段名称:1标段
发包内容:1标段:城北区2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计划工期:至所监理的项目交工结束并通过验收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0016001002
标段名称:2标段
发包内容:2标段:大通县2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计划工期:至所监理的项目交工结束并通过验收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0016001003
标段名称:3标段
发包内容:3标段:湟中县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计划工期:至所监理的项目交工结束并通过验收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0016001004
标段名称:4标段
发包内容:4标段:湟源县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监理
计划工期:至所监理的项目交工结束并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两证(注册证、执业证)。现场监理工程师一年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4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02日至2018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或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23日 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市环境保护局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25号联系地址:西宁市山水国际3002室(西宁市长江路于昆仑路路口东南角)
联 系 人:张工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971-8062279联系电话:0971-8062278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