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ZGGQT0015-201801-01
1.招标条件
秭归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高密度澄清池成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17]11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及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高密度澄清池成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内容:
主要采购内容 |
交货地点 |
履约期限 |
伴随服务 |
备注 |
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絮凝反应搅拌机、蜂窝斜管及支撑系统、闸阀、PAM制备系统、污泥螺杆泵等 |
县城污水处理厂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运输、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验验收 技术服务、培训 备品备件 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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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须获得本项目主要设备(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絮凝反应搅拌机、闸阀、PAM制备系统、污泥螺杆泵)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③2014年6月至今,投标人须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拟投本项目产品中的中心传动浓缩刮泥机、絮凝反应搅拌机、污泥螺杆泵等用于处理规模3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的项目);
④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按照高检会[2015]3号文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前到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统一信用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1月8日17时30分至2018年1月15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8年1月29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5.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1号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
联系人:向东风
联系电话:15072516111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卢周
联系电话:15997564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