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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3-2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庄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

  二、项目编号:ZDPA-2018-01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

  (1)提供政策咨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同类PPP项目实践经验,为本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以保证本项目的运作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开展项目调研工作,全面收集、分析工程资料等PPP运作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访谈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机构,了解各利益相关方的思路和诉求。

  (3)建立PPP项目财务分析模型,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报政府部门审批。

  (4)完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形成论证结论,协助报政府部门审批。

  (5)编制PPP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项目风险分配基本框架、项目运作方式选择、项目交易结构分析、项目合同体系要点分析、项目监管构架分析、项目采购方式选择等,协助报政府部门审批;

  2.采购预算:30万元。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度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报名时请将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报名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到报名现场,同时核查原件。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2018年3月23日至2018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在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报名并免费领取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9日15时整(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九、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62118052644900039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庄浪县电子大厦一楼

  (1)供应商只能从单位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供应商必须在转账或电汇单附言栏内分别填写且只填写交易编号,本项目交易(公告)编号为:ZLJY-2018-028

  (3)供应商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供应商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请于投标截止前二天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缴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58183943@qq.com。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庄浪县北滨河路建设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13933361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风景嘉苑A12楼二单元102室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809330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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