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药剂采购招标公告
大同市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委托就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药剂采购
二.项目编号:DTHCHW-2018-004
三.项目预算:280万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2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资金(万元) |
1 |
除磷剂 |
吨 |
650 |
170 |
2 |
阳离子聚丙稀酰胺 |
吨 |
45 |
110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周期:一年
4、交货地点: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2018年4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地点:大同市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睿和新城A7-1商铺)
3、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6)投标人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原件);(7)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人所在单位的相关证明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8)提供检察院出具本项目的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复印件;(9)上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名时请携带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4月3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同市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睿和新城A7-1商铺)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大同市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宾西支行
银行账号:14050162380800000153
联系人:马会全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9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大同市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同市城区睿和新城A7-1商铺)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
联系地址:大同市南庙洼
联系人:杨崇
联系电话:0352-5114559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城区睿和新城A7-1商铺
联系人:郝喜权
联系电话:13546000338
大同市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3月26